丹阳市2013年1月31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抵免手续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18日

  请符合会计继续教育抵免条件的会计人员于2013年1月31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到财政局会计科(C4071)办理抵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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