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各考生认真对照上述要求,谨慎选择报考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相关免试条件或资格不进行审查。如不按相关规定报考考试科目,考试后无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考试不接受团体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个人独立完成自己的报名工作,如因委托他人报名或其他各种原因导致报考科目错误或报名信息不实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请特别注意考生姓名和身份证等信息在通过审核以后不能再修改。
3.本次集中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设置现场缴费渠道。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2013年5月27日—31日期间的工作时间,到网上报名时注册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49号)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65元∕人·科。
五、部分科目免试规定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毕业证签发日)起2年内(含2年,具体是指考生在2011年4月20日至2013年4月19日期间内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其他部门认可的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人员,暂不属本考试免试范围。不在此期间毕业的考生不符合本次考试免试的规定。
报名时(即2013年4月20日前,以毕业证签发日为准)未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必须同时报考全部三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各考区书面公布成绩以后至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效证件前往当地财政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类专业具体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二)不符合上述(一)规定的免试条件,但在2012年9月21日前(以发证时间为准)取得广西珠算心算协会颁发的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电子打印证书)可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