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次集中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设置现场缴费渠道。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2012年10月22日—10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网上报名时注册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49号)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65元∕人·科。
五、部分科目免试规定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毕业证签发日)起2年内(含2年,具体是指考生在2010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0日期间内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其他部门认可的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人员,暂不属本考试免试范围。不在此期间毕业的考生不符合本次考试免试的规定。
报名时(即2012年9月21日前,以毕业证签发日为准)未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必须同时报考全部三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前往当地财政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类专业具体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二)不符合上述(一)规定的免试条件,但在2012年9月21日前(以发证时间为准)取得广西珠算心算协会颁发的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电子打印证书)可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三)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又报考了免试的科目,将视为自行放弃免试条件。
六、考试辅导用书
本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采用2010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了使广大考生顺利备考,充分学习、理解和掌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0年发布的大纲内容,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广西会计学会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要求,重新组织编写及修订了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详细情况可登陆广西会计学会网站查阅。如有需要教材的考生,请与所属考区的各市财政局会计科及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