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证书领取有关调整事项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16日

  六、其他事项

  2013年7月1日前全科考试通过符合条件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并按照修订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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