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地居民户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其余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考生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及台湾户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4)外国户籍考生使用护照。
3.考生来源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还需提交有效学生证原件。考生为待业人员的非广州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交有效的广州居住证。
(三)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打印准考证”栏目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负。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核对相关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的,必须在打印准考证规定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件证明,到现场确认点所属的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更正,逾期不再受理。因考生个人填报资料有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生成,原则上不予调整。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前须经过身份证读卡等验证环节,以确定考生身份。
(五)确认成绩。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电脑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当场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成绩一经确认不再提供复查服务。
(六)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15日后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分数。不提供成绩复查服务。
(七)考试结果公布及领取证书。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录各区考试结果公布网站(附件2)查阅考试结果公布。公布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登录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办事大厅—会计服务—证书领取”栏目,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按照有关流程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不申请领取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