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长安2015年第1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19日

本次考试的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15年5月底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请留意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公告通知。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三科合计195元。缴费方式为“网上支付”。需要报销凭证的考生,请携带报名表和支付凭证到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

六、考试结果公布及领取证书

(一)考试结果公告

考生考试结束交卷时可立即获知考试成绩。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30日内登陆网站查阅考试结果公告。鉴于考试系统自动改卷评分,考试后将不提供核查试卷的服务。

(二)考试通过人员按以下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后登陆网站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时间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领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

2.考试通过人员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属地财政分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例如学历/学位证等);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领取证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领证时应当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办理领证和确认信息表等事项的委托书。

七、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为准。考试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参考教材。

省考办推荐使用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书籍,共三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会计电算化》(目前,暂无珠算科目书籍)。  

八、其他事项

(一)港澳考生的报名办法及流程参照以上规定执行,如省财政厅有另行规定的,以省财政厅文件公布为准。

(二)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769-22831155。

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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