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2月26日

  (三)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请在每期现场确认结束3个工作日内,按考场设置编制考试计划(附件2)报送我局(会计处);在每期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2015年度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情况报告单》(附件3)报送我局(会计处),并严格遵照粤财会〔2013〕56、57、58号文相关规定做好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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