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并再次核实准考证上的个人有关信息。如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及时到市会计从业人员考试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信息更正。
7.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代替,其他类型的身份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2)准考证。
8.成绩确认。考试结束交卷成功后计算机当场显示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9.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公布。
三、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0号5楼。
(二)报名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周六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0756-251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