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镇街财政分局、各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我市报名的考生需持有以下一项证件:本市居民身份证、本市居住证、本市工作单位证明、本市在校生学生证件。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模式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共三科。
(二)考试模式:采用无纸化考试,实行上机答题。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三)根据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取消“单科”免试制度。
(四)关于过渡期单科合格成绩衔接问题。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包括《双科合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按规定允许已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报考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三、考试题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二)《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三)《初级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理论题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部分是财务软件的操作题。考试顺序先做理论题再做实务题,两部分合计算分。
四、成绩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以及《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取得成绩合格证书的条件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一次性通过。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个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
从2013年下半年起,报考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后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均由考生个人在网上自助完成,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考试通过一个月后到属地会计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和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1.报名对象:不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9日。
3.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流程及方法:
(1)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考生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59.36.14.50:8080/dgcms/),选择“考试服务”进行报名。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重要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影响由考生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