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重大提醒:2012年12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于我市之前采取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方式,为了做好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衔接,经请示财政部,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有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有效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如考生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我市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方式不能完成全部三科合格,则所有单科成绩作无效处理,成绩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