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符合要求的受理单一份;
②身份证和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缴费用的银联卡和现金。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除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外,还需要现场提交:
①符合免试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提交通过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教育网站(例如: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对其学历认证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书(东莞市代理点地址: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769-22861696)。)
4.现场确认地点:各镇街财政分局、东莞市会计学会。
5.委托别人办理现场报名资料确认的,必须在受理单上填写代理人信息,并且代理人需要携带所有考生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咨询电话:0769-22995502、0769-22831155。
五、考试收费
根据粤财〔2010〕23号文和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务费均为65元/科。
市直报名点、莞城报名点考试报名费必须要提供银联卡交费,但参考书籍订购与其他各镇街财政分局报名点只接受现金缴费。因此,建议考生携带银联卡与现金前往现场确认交费。
六、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公布,请考生届时留意公告通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推荐使用广东省财政厅编写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教材。
七、免试条件
(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①会计学;②会计电算化;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④审计学;⑤财务管理;⑥理财学。
(二)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八、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打印。打印时间预计安排在2013年6月3日开始,具体以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九、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13年6月份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请留意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公告通知。
十、证书发放
对具备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对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同时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对《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的,发放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