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14年第三季会计证考试报名时间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3日

(2)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73号令)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取消会计专业毕业生免试政策,所有考生均统一参加会计从业三科联考。

(3)在实行会计从业资格三科联考前已取得部分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证的考生,可凭合格证号报考剩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次,考试合格可直接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则原合格证不再有效,下次考生需重新报考三科考试。(由于2014年第三季度考试成绩及合格证将于2014年10月份左右公布,因此2012年第四季度合格证及2012年10月前取得的电算化合格证将不再此次报考剩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的合格证书之列,特此说明)。

(4)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

考试范围: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出题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办会[2009]10号)及《初级电算化2010年考试大纲》,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含有《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相关内容。我局不指定参考教材或培训单位。大纲参见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

(5)自2013年第二季度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启用身份证识别设备,届时考前将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除护照、港澳居民身份证、台胞证、军官证及派出所开具的配有个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外,其余、证件将不再使用,今后会计从业资格证所使用信息将与身份证信息相一致。请考生相互转告。

(6)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3〕250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报考双科为每人100元、报考电算化考试每人50元、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科联考150元。

(7)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http://www.xmcz.gov.cn)的有关事项通知。

(8)联系及咨询电话: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 0952—2229601

厦门银联 95516

厦门市财政局
二O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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