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通知
(1)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试不再设置现场缴费及培训点集中缴费,请参考人员各自进行网络缴费,若由他人或其它机构代缴所发生差错,其责任自负。
(2)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符合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并于毕业之日起至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之日止在2年内的申请办证者(即2011年6月1日以后毕业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毕业证号),可免试《会计基础》。
考试范围: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出题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办会[2009]10号),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含有《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相关内容。将不指定参考教材。大纲参见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
(3)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0〕231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报考单科为每人50元、报考双科为每人100元。
(4)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http://www.xmcz.gov.cn)的有关事项通知。
(5)联系及咨询电话:厦门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0592-2229601
厦门银联 4006228888-6
厦门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