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会计证《会计基础》第六章讲义串讲_第6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27日

三、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与原始凭证区分)

1.记账凭证的名称。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是在哪一天编制的,就写上哪一天(即编制记账凭证日期,非原始凭证日期)。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与原始凭证的填制日期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记账凭证应及时填制,但一般稍后于原始凭证的填制。

3.记账凭证的编号。企业既可以按收款、付款、转账三类业务分别编号,也可以细分为现收、现付、银收、银付、转账五类分别编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列多张记账凭证,可采用“分数编号法”。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原始凭证无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原始凭证无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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