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讲义:第一章第六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22日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多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 )。
  A.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
  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C.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
  D.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不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有( )。
  A.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B.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
  C.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D.任用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D
  (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单选、多选、案例分析)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 )。
  A.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B.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C.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D.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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