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企业会计制度》
2004.4.27财政部发布2005.1.1起执行,适用于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即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小企业也可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之一。
(6)《企业会计准则》
2006.2.15财政部发布了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2006.10.30发布来应用指南,自2007.1.1起在上市公司施行。这三部分共同构成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省(市)×××办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地方会计规范性文件。如,《湖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