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每日练习1.3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3日
  多选题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包括( )。
  A.恢复名誉
  B.恢复原有职务
  C.赔偿精神损失
  D.恢复原有级别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赔偿精神损失不属于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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