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区、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限,统筹安排,精心布置,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辖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
(三)本次换证工作量大、任务重,各区、市财政部门要规范换证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对办证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基础信息。
(四)各区、市财政部门对以前部分信息采集不全、缺少照片的,要在换证期间补充完整,保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完整性、真实性。
(五)各部门、单位在统一办理本部门、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
附件:
1.《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2.《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汇总表》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委托书》
4.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换证时间安排表
5.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的企业,银行金融系统、铁道系统换证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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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