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于9月至10月举行。其中,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考试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及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3〕1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基本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3年度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11日,不再进行补报名,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201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