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5日

  (三)审核验证: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凭加盖单位公章和所属区县局(集团公司)公章的“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初级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提供2013年取得的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考资格验证手续,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津发改价费〔2012〕第8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相关问题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此类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工作单位填写应届毕业院校名称,学历填写目前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四)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在学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累加计算。

  (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考试辅导教材可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订。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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