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5日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原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三、报名方式

  我省2013年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前审方式。除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报名外,其他考生一律在网上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信息表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如果在网上无法导入照片的考生还应带上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带到网报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并缴纳相关费用。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报名点必须留存报名考生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以备省会计考办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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