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成绩查询
温馨提示
一、关于合格标准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尚未公布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近几年合格标准均为60分,今年合格标准预计仍为60分不变。
二、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部门
陕西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财政部门只负责考试管理),具体事宜请与考试报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
三、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时间
2015年初级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以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为准。
四、关于视同完成继续教育
按照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参加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即视同完成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将自动计入管理系统,不需要考生申报。
201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