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报名费
报名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
六、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持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为2015年11月23~30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30。须现场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七、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陕西省会计服务大厅负责省本级考生报名信息变更和审核确认,地点: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7624441,87624437),各市(区)考生报名地点详见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的通知。
八、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2.初级考生于2016年5月3日~13日登录“陕西会计”网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好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按时参加考试。
3. 2016年6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