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宁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2日至30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9日

  五、其他事项

  5月10日前公布我省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报考人员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6元。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的文件规定,在省级以上网站报名缴费的考试类收费项目,实行”先缴后退”的办法。对报考我市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用,待考试成绩公布以后,再予以退费。对报名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没有有效成绩单的考生,所缴纳的报名考务费不予退还。具体退费方式、退费时间,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济宁会计信息网网站进行通知,详情请考生留意网站信息。

  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卷的,将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考试合格的,合格证书发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将现场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对于会计从业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信息错误的,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核实,及时更正,并相应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换发等工作。在报名过程中发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造假的,要深入追查,严厉打击证书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 1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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