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要求,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高级考试将实行同步网上报名,现将山东省考试及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成绩三年有效;达到省合格标准的,取得当年参评成绩证明,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仍然采取纸笔作答方式。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日-24日举行;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日-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0月25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10月26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