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大纲
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七、考场编排
各考区务必于2014年9月13日前将《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及考点、考场设置情况报省财政厅,全省统一编排考场。
八、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将现场审核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对于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各考区须单独审查、严格把关,并留存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