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2014年10月2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2014年12月10日前在内蒙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或内蒙古会计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十一)2014年11月15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内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报送2014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十二)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十三)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在报送《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时,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表格要求的项目填列,不得漏填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