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符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到报名点审核。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资格考生,需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审核后方可报名。2013年单科通过的考生,根据考务政策连续性原则,2014年考试合格后,根据上年度承诺制进行后审。
(二)高级资格
凡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56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在自治区范围内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按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国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自治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9月20日—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日—26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 (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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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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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10月26日 (星期天)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五、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