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领取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合格的考生请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亲笔签名,确认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另需携带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本人近一个月内的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的电子照片同版)等考试报考相关资料到所属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按照吉林省会计网通知的时间到属地报名点取证。审核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证。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全国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5月14日至18日举行,我省将在5月14日、15日两天安排四个批次进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156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14]82号)文件执行。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六、考试用书征订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2016年度考试大纲,2016年度初级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进行修订,考生报名时可一并进行考试用书征订。
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