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77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中、高级资格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大纲
1、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日~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考生自愿在网上征订网上交费,再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江苏省省内。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报名条件1至4条的,可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11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就近选择报名审核点,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持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无锡市后方可报名。
“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如为12位的,直接填写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双休日照常进行,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1)考生信息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