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1月1日至28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0月30日

审核点 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扬州市直
广陵区开发区
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会服务中心 0514-87365377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邗江区 邗水路邗江区机关南院国资办三楼310室,区财政局会计科 0514-87862273 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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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 仙女镇工农路19号江都区商业学校 0514-8686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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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0514-8344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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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 高邮市海潮路47号高邮市财政局北楼二楼会计科 0514-8461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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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 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 0514-88236925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负。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自2015年12月1日-30日,持报名回执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内到扬州扬子江北路471号,财会服务中心内教育中心办公室开具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3日。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扬州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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