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采集照片: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一律读取本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得代报名审核,不接受电子照片。
(3)缴费: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按报名软件中确认的金额自行完成网上交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1]30号执行。初级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考试用书费用按考生订购数量具实收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
(4)打印报名确认表:现场打印2张《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张给考生,一张留报名点存档。提醒考生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结束。
(5)考生注册报名的同时可网上订购考试教材,领书方式一律快递送书(限本省内考生)。
注1:对考生和报名审核点报名或审核错误的操作或须更改的信息,要及时于当日告知“市级考办管理人员”。
注2:对考生信息表上发现错误的信息,必须由考生先进入修改系统,更正后再进行现场审核。对报名审核点审核错误的操作,要及时于当日由审核点工作人员告知“市级考办管理人员”,以便退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