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靖江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先登陆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点击考试报名,进行报名注册,网上报名(不安排补报名)。第二阶段: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审核。第三阶段:网上交费(报名费、考试费、订书费、快递费),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第四阶段: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25日(1月25日晚上12:00,报名网页自动关闭),今年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逾期后果自负,财政部不会再次开网。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记住本人报名注册号、登陆密码,以便自己修改和审核确认时使用。
(因使用12位从业资格证书号无法报名的考生可用二代身份证号18位代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确认、缴费时间和发票领取。
1、资格审核和确认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照常工作)。
2、缴费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1月31日晚上12:00,报名网页自动关闭)。
3、交费发票领取:如需要发票报销的考生可在审核时自行登记,统一在审核点领取)。逾期不再提供发票。
(三)审核和确认地点: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靖江市函授站(靖江市江华街136号);联系电话84812889;89180609
(四)报名条件: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五)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资料:
1、已签名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二张(一张贴到报名表照片粘贴处、一张用回形针夹在报名表上)
5、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用于采集考生照片);
(六)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