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3.发票领取
请报名点在资格审核时登记发票金额等相关信息。考生领取发票时间为2015年3月2日-3月6日,领取地点为各报名点,逾期视同放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5月5日-5月15日。
六、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时间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
八、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生自愿订购。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只适用江苏省省内),请订书的考生详细填写教材收取地址。
九、注意事项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12位的,网上报名时请使用身份证号代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
2.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报名流程,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3.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4.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5.考生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网缴费,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后果自负;
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审核通过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7.中高级资格报名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市财政局网站相关信息。
附件: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淮安市直 |
淮安市财政局(健康东路65号) |
0517-83168196 |
清河区 |
淮安市北京北路103号清河区政府大楼638室 |
0517-83643808 |
清浦区 |
淮海南路268号(清浦区政府二楼217室) |
0517-83515691 |
开发区 |
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会计科1608室(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
0517-83181009 |
淮阴区 |
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会计科) |
0517-84934326 |
涟水县 |
涟水县财政局会计科(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计管理窗口) |
0517-82662921 |
洪泽县 |
洪泽县财政局会计科(洪泽县人民路12号) |
0517-87223961 |
盱眙县 |
盱眙县财政局会计科(洪武大道33号山水人家对面) |
0517-88272055 |
金湖县 |
金湖县财政局会计科(金湖县园林路2号) |
0517-86883831 |
淮安区 |
淮安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区友谊路5号) |
0517-85939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