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扬州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26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4]26号)要求,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4年9月20日—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10月25日—26日举行。2014年扬州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4月26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部属单位和省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结合扬州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初、中级资格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