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20日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2013年我市将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今年将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部属单位和省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3)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10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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