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地址: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309室(海陵南路302号)。
泰州地区报考人员必须于5月5日-11日期间,携带单位签章的《考生报名表》、学历证书、会计师证书、二代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统一到泰州市财政局审核,也可于9日前由所在地财政部门初审后集中到泰州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各市(区)咨询电话:靖江0523-89180686、泰兴0523-87633552、兴化0523-80218933、姜堰区0523-88233106、海陵区0523-86222387、高港区0523-86966125、市直0523-86888085)。
(四)考试报名程序
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报考人员首先按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网站,完成网络报名,打印输出《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确认、缴费手续。
三、考试级别、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级别:
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2014年-2016年)有效。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时间、考试方式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20日之间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每半天为一个批次,考生进入考场,并完成2门考试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根据省财政厅安排,泰州市今年试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泰州地区实际考试批次按实际报名人数分配,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