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5月17日举行,共8个批次,考生具体考试批次将由系统自动分配。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5月14日至17 日
(共4天、8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二)考务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00:00至11月20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00:00至11月28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15年11月16日8:00至11月30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6日15:00至11月30日18: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5日00:00至5月10日23:59。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审核时间、缴费时间和打印准考证时间。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开展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
(5)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6月8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五、收费标准
根据豫发改收费[2013]32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40元。
六、咨询电话:0374-267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