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13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8日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办[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报名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

  (一)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考试时间:9月14日-9月20日(分批次)

  (二)中级资格

  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考试时间:10月26日-10月27日

  (三)高级资格

  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10月27日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其两次报考的姓名、身份证、档案号必须一致)。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参加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三)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人员条件:全省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1〕15号)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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