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第二代身份证;
3、会计师资格证书;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B级以上);
6、学历(或学位)证书。
以上2-6项需同时提供A4纸复印件。
六、报名缴费
全省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费办法。
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于5月9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上网交报名费和考务费,考生取得报名回执表并经过本人确认签字,报名全部过程结束。
七、考试准考证
(一)初级无纸化考试准考证2013年9月5日前打印。
(二)中级会计资格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2013年10月20日前打印。
八、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资格证书由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459-6282187,http://dq.rsks.gov.cn/)发放。
九、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2012〕20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报名费:每人次15元。
(二)考务费:
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41元、初级会计实务41元;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36元、经济法41元、中级会计实务41元。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30元。
十、考试用书
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时征订,确认后交费即可。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大纲和辅导资料实行自愿原则。
大庆市财政局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