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3日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现将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考试形式
  我市按传统方式笔试考试。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笔试考试于10月26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27日举行。
  初级资格的《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2个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10月26日
(星期六)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一16∶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
(星期日)
  9:00一11:30
经济法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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