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5月9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3日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考试形式
  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仍采取传统笔试方式。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笔试考试于10月26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27日举行。
  初级资格的《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2个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11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2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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