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持有本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8年以上;
5、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资历,但同时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以上者:
(1)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荣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者;
(3)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4)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5)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者。
四、报名地点
儋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即:海南省儋州市那大中兴大街儋州财政大楼7楼】,联系电话:23322145。
五、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初级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七、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20日举行。
(二)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
八、考区设置
(一)初级资格考试全省只设海口、三亚两个考区。其中,海口考区包括: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万宁、澄迈、定安、屯昌、琼中、白沙、临高、昌江、洋浦开发区等13市县和省直报名点。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东方、陵水、 保亭和乐东等6个市县。
(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海口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