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6年5月14日至18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五)2016年6月8日前,接收财政部下发的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贵州财政会计网”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收费中必须严格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每科收费50元)。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