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根据省会考办〔2015〕2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6年5月举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1、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
2、考试管理机构于审核时间段内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审核。
3、报考人员于审核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
4、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审核、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00:00至11月20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00:00至11月28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15年11月16日8:00至11月30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6日15:00至11月30日18: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5日00:00至5月10日23:59(由考生自行打印)。
三、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四、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至5月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咨询电话:0391-3121171、0391-3121172
附件:
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焦会考办[2015]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会考办〔2015〕2号《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6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