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办理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6月3日

  (四)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将加盖印章的证书及表格发回各地级市财政局,各地级市财政局分发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发放给办证人员。

  (五)凡未在上述时间及时递交材料影响证书领取的,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联系补办事宜。

  (六)对于办证人员较多的县(市、区)财政局,为了加快办证流程,可报经所属地级市财政局同意后,直接携带收集的申请材料到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办理用印手续。

  五、证书遗失补办

  (一)遗失补办证书办理流程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流程。

  (二)遗失补办证书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人自拟的遗失补办申请,简要说明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提出申请补办的要求,由单位盖章或另附单位证明材料;

  2.在地厅级以上报纸刊登原证书作废声明并附报纸原件;

  3.原取得《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每年安排2次集中办理证书遗失补办,请各地级市财政局分别于每年5月30日(2014年度的遗失补办可延至2015年6月12日)和11月30日前将遗失补办材料报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证书办理责任主体的调整,既是我区职称管理工作的一项改革举措,也是全区财政会计管理的一项工作创新。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自觉将此项工作列入财政会计管理和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积极主动抓好证书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级职改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并做好业务衔接和移交工作,规范程序,优化流程,促使办证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做到严谨细致,不出差错,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三)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各市、县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主动运用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书办理责任主体的变更和新的办理流程。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培训和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办证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办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会计人员办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做好服务。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样表

广西2014年初级会计师考试证书办理

  附件2:××市提交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材料加盖印鉴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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