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1月9日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穗财会[2015]30号)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5〕43号)规定,2016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现将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批次由电脑系统随机安排。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下称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二)报名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考人员应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隶属会计管理机构所在区报名点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到该区现场确认及缴费(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报考公告,慎重报考。现场确认缴费后,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网上录入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首页 1 2 3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