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注:相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市直报名点收费采用银联结算方式(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广发行)刷卡缴费。
(6)2016年5月14日前,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自行打印。
(7)2016年5月14日至18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8)2016年6月8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六、报名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6年度我省初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七、初级资格证书复审及发放
初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应在成绩公布后,持会计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复审及发证。请留意梅州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mz.gdkszx.com.cn/)公布的复审消息,咨询电话:0753-2128309。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我市会计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我市工作日程安排做好各阶段考务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计考办反馈。
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