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初、中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注:相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考生报名时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3.全市所有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六、考试组织
我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省财政厅通知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和批次内,确定初级资格所用考试批次。省会计考办将按照各地确定的考试批次,统一通过网络在每一批次考试前的规定时间内发题,由各地接收并组织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地应及时上传数据。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仍沿用现行组织方式。
七、报名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4年度我省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中级资格考试费按50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市直报名点收费采用银联结算方式(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广发行)刷卡缴费。各县(市、区)收取的考务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考务费上缴市会计考办,由市集中上缴省会计考办。
(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4年度高级资格考务费按100元/人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市直报名点收费采用银联结算方式(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广发行)刷卡缴费。
八、资格证书发放
初、中级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应在成绩公布后,需持会计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人力资格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复审发证。请留意梅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复审消息,咨询电话:0753-2128309。(网址:http://mz.gdkszx.com.cn/)。
九、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我市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现行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