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如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2012年已办理延考申请并确认的考生,如仅考所延科目的,无需再报名,届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如2013年有新增考试科目的,需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
(三)对持外省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区从事会计工作的考生,如在我区报考,需提交外省市会计管理机构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的证明材料,若2012年已通过中级考试部分科目的考生,本年度在珠海考区报考,无需办理考生档案资料调转手续,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即可。
(四)在职称审核期间(2013年4月18至4月27日),我区暂停办理除职称报名以外的其他会计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